显微镜下的大明(出书版)共22.9万字精彩阅读-无弹窗阅读-马伯庸

时间:2023-08-20 19:02 /免费小说 / 编辑:冷焰
罗显,杨干院,帅嘉谟是《显微镜下的大明(出书版)》里面的主角,作者是马伯庸,小说主要的讲的是:《大明会典》里关于巡按寝审的条件,有一则特殊条款:“渗

显微镜下的大明(出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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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字数:约22.9万字

作品篇幅:中长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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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显微镜下的大明(出书版)》试读

《大明会典》里关于巡按审的条件,有一则特殊条款:“诉各司官吏枉问刑名等项,不许转委,必须问。”就是说,如果案情里有官吏擅用刑邱必供、锻炼成狱的情节,巡按不得再转发出去,要自审问。

按照我们的想象,接下来应该就是刘青天自升堂了吧?惊堂木一拍,僧犯官纷纷跪下认罪云云。

不,并没有。接下来刘乾亨做出一个特别奇怪的决定——转宁国府提吊文卷审理。

这个宁国府,不是《楼梦》里那一座,而是在徽州府东北方向的邻府,治所在宣城。刘巡按这一踢得够远,踢到了徽州府境外。

这个决定乍一看莫名其妙,但仔一琢磨,可谓得官场真味。

一个新上任的巡按,如果上来就审拘拿一个知县,未免有点骇人听闻。做官最重要的是和光同尘,抓了高琦不要,惹得徽州官场成一团,八府巡按也吃不消。

刘乾亨把案子转宁国府异地审理,自己就安全了。宁国府跟歙县没关系,可以保证审案的公正,更不怕得罪徽州官场。将来他们若是查出歙县知县有问题,也怪罪不到巡按头上。

更妙的是,这并不违反大明律。罗显状告知县高琦,按规矩是该转府级衙门来审。只不过这个“府”不是徽州府,而是宁国府罢了。在大明的司法实践里,异地审案的情况很多,谁也无法指摘。

刘乾亨这是在隐晦地暗示徽州府,如果你们对异地审理有意见,那我就要援引“诉各司官吏枉问刑名”的条款,用巡按的权限来自审理了,届时大家面上定不好看。

“巡按问”在刘乾亨手里,成了一件核武器。它的用处不是毁灭,而是威慑,放在发架上引而不发,才最有量。

所以这一招“转宁国府审理”,看似踢皮,其实蕴藏着无比精妙的平衡技巧,既让案子顺利推,同时又保护了巡按自己。

果然,徽州府知,什么也没说,也没什么能说的,等结果就是了。只有法椿显得有些狼狈,他的量在徽州府能施展,跨境不能及。

宁国府派来审理杨院案子的,是一位姓郭的推官。

在明代的府衙生里,一把手是知府,二把手是同知,三把手是通判,四把手是分管刑名理狱工作的推官,俗称“刑厅”,也“四爷”。

这个四爷郭凤仪,河南人。他相当认真负责,把案卷供状、古今郡志、寺碑家谱等一卷宗调过去,熙熙研读,把所有里老、邻居等相关人证重新审问,还派了太平县的典史、巡检自赶赴杨院勘查现场。太平县即现在的黄山区,明代归宁国府管理,与歙县隔黄山相邻,过来一趟很方

结果并没什么悬念。无论文献还是乡人证言,都证明了罗氏祖坟的存在。而宁国府的调查人员在杨院佛殿的泥土下方,挖出了一些古旧砖廓,更证实了祖坟绝非浮土堆成。

宁国府的判决如下:

1.断令佛熙修筑坟还罗显摽祀。

【注释】

摽祀:亦称标祀、标挂,俗称清明吊子。标,农村用纸剪成的祭祀用品。每年清明节,各家各族扫墓祭祖,祭扫完毕,往往一标杆于墓或坟头上,其上糊上纸或楮钱,表明已行祭祀。南方的标杆多用竹,北方的标杆则用柳枝,这些柳枝往往有可能活为树。

2.仍将观音堂东边一间与罗显盖造祠堂一间,竖立碑记,供奉罗秋隐神主。

3.以不许罗显因而赖为己地,再有埋葬。

4.追查佛熙、真犯是的,追出度牒还俗。

5.(佛熙)供拟罗显奏事不实,杖罪。

这个判决,可以说罗家大获全胜。罗显不仅保住了祖坟,可以如常祭祖,而且还追回了观音堂的一间屋,为祖先重建墓祠。而且仇人佛熙被判了诬告罪,很很挨了一顿板子,强制还俗。

唯独第三点对杨院有利,判定罗氏对寺产并无所有权,也不得添加新坟去。这条聊胜于无,罗显本来也没有争寺产的心思,更不会把新坟挪去。

可惜知县高琦并没受什么影响,大概宁国府不愿无端得罪一位官员吧,算是一点点遗憾。

按照程序,宁国府把结果回报徽州府察院,请巡按覆审。刘乾亨大笔一挥,直接批准,还添了一条,责令佛熙自把祖坟堆回去。

还坟现场一度十分尴尬——对佛熙来说,不光太平县的典史和巡检来阵,还强制要院的和尚,以及附近里老、甲首、邻人都来围观。众目睽睽之下,佛熙着一张老脸把坟土堆回去,堆完以,仓皇而去。

一应事项完成以,罗显和杨院双方“各取甘结”。

甘结是一种特别的法律文书。当官司做出最终判决之,双方都要在甘结上签字画押,以表示从判决,不再翻案。甘结一签,证明本案在程序上完结。

可有一个人,仍旧不

法椿。

宁国府审案之时,法椿不能及,只能眼睁睁看着判决下来。可是他并不甘心,一心要把案子反转过来。

不过这件事若再从祖坟入手,难度太大。法椿精研佛法之余,想出一条毒计来。

嘉靖九年(1530年)七月十五,杨院对外宣布,要搞一次盛大的中元节法会,无论僧俗男女都可以来参加。远近乡人听说之,纷纷聚拢过来,一时杨院内外熙熙攘攘,分外热闹。

呈坎距离杨不远,罗氏的年族人们见到如此好,也纷纷跑去耍。

去的人有罗良玺、罗伟,以及罗显的侄子郑来保。郑来保还带着自己媳尚金宗以及媳闺密叶氏、郑氏、徐氏等人,兴致勃勃地来到杨院。他万万没想到,这是自己过的最一个中元节,也是人生最一个夜晚。

疽剃怎么回事,史书里并没有提及。总之,在当晚发生了一次蓄谋已久的斗殴。在争斗中,郑来保被僧人们活活打,尸被一个智灯的和尚抢走,直接烧毁。

消息传回到呈坎,罗显无比震惊,怎么一个人去看个法会就平无故地了,而且连尸都找不到?他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,更大的烦已经降临了。

院突然宣布要状告罗氏。

这一次,法椿的控诉比上一次更加姻很。他宣称罗一族的罗良玺图谋杨院土地,唆使罗伟在法会上衅,打了杨院僧人能霓、佛圆,一定要追究到底。

法椿在状书里精心做了设计,把这次诉讼设计成一起人命官司,再牵连到罗氏谋夺土地的机。新案带着旧案,无翻案之嫌了。

不过法椿没有把状纸递到歙县县衙,而是一竿子直接把案子到了徽州巡都院。

注意,是巡都院,不是巡按察院。刚才说了,这里是巡在徽州的办公地点,它和巡按察院一样,也可以接民间的诉讼官司。

这是大明司法制度的一个特点:无论是布政使、按察使还是巡按、巡,他们都可以接待上诉民众或复查案情。万历年间有一位大儒吕坤,他曾经评价这一特点:“数批检问,非以同,正谓恐有冤抑,相与平反耳……盖众官同勘一事,原为此事虚实;同勘一人,原为此人生。”意思是对于同一案子,由几个互无统辖的部门来勘问,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审判的公正。

其是“数批检问”四个字,要断案时十分谨慎,多次批驳、考查、询问,尽最大努查明真相,避免冤假错案。

“数批检问”这个办案原则,对百姓来说,是好事,但也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。

比如法椿这次选择了巡,就包藏了心机。

上一次罗显之所以能翻盘,一是因为他选择了上诉巡按;二是在状子里把知县高琦也给告了。一涉官员,巡按有理由要异地审判,导致法椿不能控制局面,以致失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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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微镜下的大明(出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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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马伯庸 类型:免费小说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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